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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关于修改企业章程的公告
ADMIN 加入时间:2014-05-09 08:59:21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4-025

 

黑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发展股份有限企业

关于修改《企业章程》的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发展股份有限企业(简称 “企业”)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企业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修改《企业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部分条款,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企业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企业章程》原条款

《企业章程》修改后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 企业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企业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企业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分配。企业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阶段、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决策程序

企业董事会负责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

企业利润分配预案应提交企业董事会审议并提交监事会审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企业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企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企业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企业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披露提示性公告、提供电话号码或邮件地址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在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满足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企业应严格实行《企业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发展规划的需要,确有必要对《企业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应当满足《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企业现金分红政策有特别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实行。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企业资金情况的,企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五十七条  企业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企业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

企业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企业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阶段、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企业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充分考虑未来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考虑企业未来从银行、证券市场融资的成本及效率,以确保现金分红方案不影响企业持续经营及发展。

在企业年度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同时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企业下一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情况下,企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企业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可按照本章程规定,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企业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企业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企业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企业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企业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企业在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企业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企业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的分配方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企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决策程序

企业董事会负责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

企业利润分配预案应提交企业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企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企业监事会对董事会实行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企业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披露提示性公告、提供电话号码或邮件地址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在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满足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企业应严格实行《企业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发展规划的需要,确有必要对《企业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应当满足《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企业现金分红政策有特别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实行。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企业资金情况的,企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特此公告。

 

 

                         黑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发展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关于修改企业章程的公告
ADMIN 加入时间:2014-05-09 08:59:21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4-025

 

黑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发展股份有限企业

关于修改《企业章程》的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发展股份有限企业(简称 “企业”)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企业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修改《企业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部分条款,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企业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企业章程》原条款

《企业章程》修改后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 企业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企业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企业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分配。企业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阶段、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决策程序

企业董事会负责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

企业利润分配预案应提交企业董事会审议并提交监事会审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企业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企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企业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企业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披露提示性公告、提供电话号码或邮件地址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在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满足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企业应严格实行《企业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发展规划的需要,确有必要对《企业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应当满足《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企业现金分红政策有特别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实行。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企业资金情况的,企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五十七条  企业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企业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

企业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企业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阶段、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企业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充分考虑未来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考虑企业未来从银行、证券市场融资的成本及效率,以确保现金分红方案不影响企业持续经营及发展。

在企业年度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同时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企业下一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情况下,企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企业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可按照本章程规定,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企业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企业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企业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企业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企业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企业在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企业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企业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的分配方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企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决策程序

企业董事会负责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

企业利润分配预案应提交企业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企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企业监事会对董事会实行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企业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披露提示性公告、提供电话号码或邮件地址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在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满足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企业应严格实行《企业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发展规划的需要,确有必要对《企业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应当满足《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企业现金分红政策有特别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实行。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企业资金情况的,企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特此公告。

 

 

                         黑金沙乐娱app下载交通发展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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